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规〔2021〕114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认定工作。
本文共计208字
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规〔2021〕114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企业〔2019〕160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认定工作。
本文共计208字